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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文】五味杂陈——2010年十大医疗事件盘
为了客观全面地阐述2010年行业发展的变化,本报联合中国医师协会信息部、医师网、爱思维尔网站和腾讯网,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了以下十大热点事件(以投票数排序)。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未来,无论这些2010年已经发生的医疗事件,是令人欣喜、安慰,还是难过、愤怒,总有那么一两件值得您回味。
1 伤害医务人员事件不断 齐鲁医院连发两起
6月10日、11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连续发生两起医务人员被刺杀事件。犯罪嫌疑人将其父去世的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最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和医疗界的广泛反响,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何时才有保障?
☆点评:
殴打医务人员,甚至出现极端事件,不管因为什么因素,都是错误的,甚至是犯罪。这不仅是针对医生,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发生在齐鲁医院的刺杀医务人员的事件是社会的丑闻,对医务人员而言是灾难,是犯罪行为,而任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惩处。
我们要实实在在地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是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力军,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有尊严地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都是改革的目的。因此,医改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要切实采取配套措施,强化医院的管理。可能有个别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违规操作,或造成医疗纠纷,或给患者带来伤害,医院管理者应正确处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倾听医患双方的回应。
此外,还应该通过法律、制度架起医生和患者沟通的桥梁,包括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的桥梁,并不断完善这些法律制度。因为这关系着医务人员能否顺利开展诊疗工作,也是医改要顺利推行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北京医学会会长 金大鹏
2 三段式考试为 “准医师”争得名分
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尤其是其中关于“实习医生算不算非法行医”的争论相信大家还没有忘记,由此引发的关于“给准医生一个名分”的呼声——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终于迎来了改革的举动:2010年8月3日,卫生部医政司召开医师资格三段式考试研讨会。三段式考试拟从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开始试点,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医师资格考试将分别安排在基础医学课程学习完毕、临床专业课程学习完毕和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时三个阶段进行。
☆点评: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优秀的人从事医生这个职业,并且经过严格培训和淘汰才能脱颖而出。因职业的特殊性和培养的长期性,医生需要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宽容和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实习医生都不能亲自操作,如何积累临床经验呢?
卫生部新出台的三段式考核,对培养医生有着积极意义。这意味着,医学生能在正式执业前拿到医师执照,不用再面对法律风险和“非法行医”的罪责。但其发展成合格的医生仍需通过院内轮转和上级医师的严格指导。
——北京医师协会 邓开叔
3 广东产妇事件 医生的两难决定
2010年12月3日早晨,一名孕妇被送往广州一家医院,医生很快诊断出孕妇为胎盘早剥,必须马上实施手术。但孕妇执意要求自己生,任医院百般劝解依然不为所动,最后,经家属签字同意,医院强行为患者实施了剖宫产手术,在手术台上,患者还大叫要“自己生”。
婴儿出生不久即因严重窒息抢救无效死亡,手术保住了孕妇的子宫。
根据法律规定,在患者清醒状态下,必须经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才能实施手术,医院强制治疗的行为虽然拯救了患者的性命,但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医院“生命至上”的做法得到了人们的理解和认可,网上调查显示,近90%的网友支持医院的做法。
☆点评:
到底是遵照医生的建议,还是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这要视情况而定。知情同意书是患者表示自愿进行医疗治疗的文件证明,法律之所以要求医生在为患者治疗前必须让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是为了避免医生无限制使用自己的“特权”。但有的患者由于缺少对医学的基本了解,无论医生怎么劝说都不签字。这种情况在医院里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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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医学,生命科学 2011-01-3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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