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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g-news】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www.sfda.gov.cn/cmsweb/webportal/W4291/A64022214.html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2007.07.18)

关于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7]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经国家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14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2.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1 碳酸钙口服混悬液 甲类

2 硝酸咪康唑阴道软胶囊 1.2克 甲类

二、中成药

3 银翘解毒软胶囊 每粒装0.45克 乙类

4 抗菌消炎片(薄膜衣片) 每片重0.51克(相当于原药材1.0克) 甲类

5 复方双花片 每片重0.62克 乙类

6 小柴胡泡腾片 每片重2.5克 甲类

7 湿毒清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8 骨疏康胶囊 每粒装0.32克 甲类

9 牛黄蛇胆川贝软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类

10 金鸡化瘀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11 肺宁口服液 每支10毫升 甲类

12 固本止咳膏 每瓶装(1)150克,(2)280克 甲类

13 连花清瘟胶囊 每粒装0.35克 甲类

14 祖师麻关节止痛膏 7厘米×10厘米 甲类


附件2

碳酸钙口服混悬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碳酸钙口服混悬液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抗酸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缓解由胃酸过多引起的上腹痛、返酸、烧心感和上腹不适等。

[规格] 148毫升/瓶,每5毫升含400毫克碳酸钙。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饭后1小时服用,每次10-20毫升,每天不超过3次。

[不良反应]

1. 偶见嗳气、便秘等。
2. 大剂量服用可发生高钙血症。
3. 偶可发生奶-碱综合症,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
4. 大量长期服用本品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

[禁忌]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不宜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
2. 本品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时,易发生高钙血症(因增加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
3. 本品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的发生。
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中和胃酸药。可中和或缓冲胃酸,但对胃酸分泌无直接抑制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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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医学,生命科学    2011-04-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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