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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药企发展与“四一三”医保模式 [推荐]

药企发展与“四一三”医保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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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我国制药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药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当前也有不少制约制药企业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1、过多的行政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药企业公平竞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制药企业也同其它所有企业一样,只有通过公平、公正地竞争,才能从整体上健康、快速地发展。但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多年来,政府针对“三医”(即医保、医疗、医药)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对“三医”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给制药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
比如:在医保方面,从公费、劳保医疗,到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限制政策,这对控制医保费用过快增长、降低医保基金超支风险是有效的;然而,这也会影响制药企业竞争的公平性。因为哪些药品该进入《目录》,而哪些不该进入《目录》,在客观上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在主观上也会介入许多人为因素。如本该进入《目录》的药品而未让其进入《目录》,某些制药企业会因此失去巨大的医保市场,对于这些制药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世界上共有3万多种药品,而进入《目录》的只有1500种左右,常见病、多发病一般只有1~2种药可供病人选择,现行《目录》中的药品大多数又是普通药和“老”药,这种只能买“指定药”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药品垄断行为,不利于新药的研制和使用。
在医疗方面,政府实行了药品零售最高限价政策,这对减轻患者过重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是有积极意义的;然而,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各种药品零售最高限价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如再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更难做到优质优价。如果因某些不合理的因素,导致某些制药企业的药品不能优质优价,对这些制药企业而言也是有失公允的。又比如,有些制药企业将“老”药,换上个新名称和新包装,并能从有关部门获准让其药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增长,这也会损害那些老老实实不在名称和包装上作表面文章,一如继往为老百姓提供廉价药品的企业的利益。
在医药方面,政府通过对制药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清除了一大批实力较差的制药企业,同时严格了新办制药企业的准入条件,这对提高制药企业整体素质是有帮助的。但也应看到,创办制药企业的条件也是相对的,什么样的企业才算符合条件?企业规模和实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产品质量。大企业如果管理跟不上,也可能出次品,而中、小企业如果管理很好,也可能出优质品。再说,任何企业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如果有些制药企业有很好的产品和技术管理人才,而只是资金和设备等某些方面的条件暂时不如别人,因而被排除在制药行业之外,对这些企业来说也是有失公平的。
2、不合理的药品市场营销机制迫使制药企业不得不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消耗在不正当的恶性竞争上。
长期以来,我国的药品消费市场基本被医疗机构所垄断,药品回扣是制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重要武器。然而,主要靠药品回扣获得市场份额的营销机制给制药业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必然是:(1)由于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并不是药品的质优价廉而是回扣的多少,这就迫使制药企业不得不将更多的财力和人力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开发新产品上转向通过各种各样的回扣方式去“攻关”。(2)又由于药品回扣的作用,必然导致医疗机构忽略患者对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要求,那么制药企业就可“开发”一些成份和性能基本未变,而只是改变包装和名称、价格又十分昂贵的所谓“新”、“特”药,然后利用高额回扣去打开市场(价格越高,回扣越多,市场开发能力越强)。(3)同样是由于药品回扣的作用,许多医疗机构购进大量的功效与国产药基本相同,而价格更加昂贵的进口药。一位记者采访报道:“一位大夫证实,他所在的医院,药房一多半都是进口药,这些药大部分可在国内找到替代品,但外商的回扣更优惠,还可以邀请出国。”这让本来已高度饱和的国内药品市场,因不合理竞
争而将很大部分国内市场输给了国外制药企业。业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是:现在全球制药业已从营销竞争阶段转入技术竞争阶段,如果我国的制药企业仍然通过以上方式开展竞争,除了老百姓深受其害外,必然导致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给我国的制药行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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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医学,生命科学    2011-04-15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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